1、驗收條件
(1)完成樓宇分項計量裝置的安裝,完成子系統管理軟件安裝并投入正常使用;
(2)監測子系統在真是條件下運行1周以上。
2、設計施工資料
(1)設計說明及竣工技術文件(方案);
(2)能耗監測信息管理系統通過省建筑節能監測系統技術產品認定;
(3)電能表通過省建筑節能監測系統技術產品認定;
(4)采集器通過省建筑節能監測系統技術產品認定。
應對系統運行進行驗收。包括計量點的設置是否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監測子系統是否運行穩定、系統是否能夠正常接收樓宇能耗計量裝置上傳的數據并進行分項計算、系統軟件是否能夠調出歷史數據并對數據進行統計與處理、數據采集與分項計算是否準確、物業管理人員是否能夠通過計算機使用監測系統軟件客戶端,查看本建筑的實際用電情況。
1、系統招標文件及合同;
2、基本信息、能耗信息確認表(數據文東上船一個月后由市數據中心出具、項目建設單位確認);
3、系統簡介;
4、系統施工圖及相關技術文件(方案);
5、設備材料清單及進廠檢驗表單,設備使用說明書及技術文件;
6、系統、數據采集器、電能表及相關產品的建筑節能技術產品省認定證書、市備案證明;
7、隱蔽工程和有關施工過程的檢查、驗收記錄;
8、系統操作和設備維護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