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宇智能化的施工過程中, 不管是管理、監理還是各方面的協調配合,都需要一定的規范去制約。我們將樓宇智能化的整個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統稱為施工行為,施工行為的規范是很有必要的。
由于樓宇智能化的實現需通過技術設備、管理模式的參與,只有在二者協調配置的前提下,才能確保樓宇智能化的整體安全性和施工質量。如控制、管理、監理、協調施工模式的產生,可對樓宇智能化施工行為予以規范化管理,其中控制包含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等多項內容;管理以合同管理、材料管理、現場管理為主;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理的方式,對施工人員行為實施約束;協調是指針對合同條款、行業規范相關內容,對樓宇智能化項目主體協調控制。
如上所述,規范樓宇智能化施工行為是當下進行智能化工程建設的一個主要任務,相關制度法規的健全十分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