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綠色建筑概念的興起并落實,相關制度規范不斷出臺,但是這些標準中樓宇智能化技術內容還不夠全面。在《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06中,只有“節能與能源利用”和“運營管理”章節提出了樓宇智能化的要求。而《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范》JGJ/T 229—2010僅在“給水排水”、“暖通空調”、“建筑電氣”章節提到了樓宇智能化設計的要求。
綠色建筑中的樓宇智能化技術是為綠色建筑實現“四節一環保”服務的。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不僅僅在綠色建筑的“節能與能源利用”和“運營管理”中有樓宇智能化的需求,涉及到的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運營管理六部分都會產生對樓宇智能化的需求。例如:針對目前空氣質量差,霧霾現象嚴重的問題,結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06中“施工過程中制定并實施保護環境的具體措施,應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各種污染以及對場地周邊區域的影響”評價項目,可開發相應的樓宇智能化技術用于施工現場監控,控制施工引起的各種污染,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因此,綠色建筑相關標準中樓宇智能化技術內容還有待進一步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