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目前的城市化建設,我國對于智能樓宇的投資的比例逐年增加,投資的規模普遍較為龐大。資料顯示,保守估計顯示智能樓宇占監理項目總造價的5%至20%。伴隨著計算機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和普遍,在實際的智能樓宇中,可以將智能樓宇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有機的融合。
在智能樓宇設計施工中,引入信息工程監理,由擁有信息化監理資質的信息工程監理的工作人員,對建造和施工管理方面等方面進行相關的咨詢和指導,從質量、進度和成本等方面對樓宇智能化系統的設計、采購、制造、施工、安裝、調試等進行控制,最大程度的提高智能樓宇的質量。
對于具有綜合監理資質的企業,建議培養和充分利用具有信息系統監理資格的相關監理工作人員,從監理人員這方面,對日益擴大的智能樓宇建設監理任務進行保障。
在智能樓宇的機電安裝的初始階段,建議業主將基建建設任務和信息系統建設任務進行綜合的考慮,對監理組織機構的運行模式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可以采取總監理單位負責制,也可以以用戶協調為主,綜合智能化監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監理機構,三者同時進行合作。
如上所述,隨著智能樓宇行業的發展,智能樓宇監理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結合已成為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