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智能樓宇的設計上,有關業主、設計方和施工承包方往往不會有一致的設計思想,相比每一方來說都會由于自身難題產生不同,這樣是不利于智能樓宇的建設。業主大概會由于自身對智能樓宇的概念不睬解而忽略的部分智能化的項目,而設計方有時又忽略了設計的可操縱性,將樓宇智能化系統的功能設計的標準降低,而施工承包商又會由于自身的好處關系采取昂貴的材料和設備,而忽略了而忽略了業主的好處。所以,為了將智能樓宇更加完善就要統一三方的思想,從而要依照以下的設計原則:
第一,根據智能樓宇的規模、客觀環境和用戶的性質和應用功能等原因確定總體的設計方案(進行工作的具體計劃或對某一問題制定的規劃),使之可以并且滿足三方的好處。
第二,由于綜合布線系統的設置是整個智能樓宇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那么,在智能樓宇中相比管線的安頓和設計要與總體方案(進行工作的具體計劃或對某一問題制定的規劃)放在一起綜合的考慮,盡量做到與施工設計的同步。
第三,在智能樓宇設計的起始階段就要明確各方的責任,相比綜合布線的結構和設備的傳輸部件進行辨認,從而在驗收整個過程中可以明確責任的歸屬。
第四,相關智能化系統的設計要滿足業主的現在的各種應用功能等,以便業主在考慮系統的靈活性和可操縱性時可以充實的根據業主的意愿進行變更和擴充。
如上所述,在智能樓宇的實現中,業主、設計方和施工承包方之間的統一性是十分關鍵的,一定要在設計之初進行協調,以免意見不一致影響智能樓宇建設的進度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