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人們的質量明顯提高,對于樓宇的服務能力也有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推行樓宇智能化勢在必行。但是通過近幾年樓宇智能化市場發展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只有將這些問題一一克服,樓宇智能化才有前途。詳情如下:
1.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
樓宇智能化的發展剛剛起步,國家出臺的一些政策法規由于缺乏積極引導及有效的激勵政策,實際貫徹程度較弱。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僅僅是一個部門的規章,政策力度不夠。這些已成為我國全面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一個薄弱環節。
2.缺乏有效的經濟激勵政策
目前樓宇智能化的地方性配套法規的制定是相對滯后的,且多數法規只有強制性的法規要求,沒有激勵性的經濟政策。
3.規章及標準缺乏操作性
我國樓宇智能化相關標準之所以欠缺,一方面在于我們推行樓宇智能化的時間并不長,缺乏相關的經驗;另一方面在于我們的標準制定過程,仍然是一個政府主導、科研院所專家為主體的過程,缺乏多層次專家的參與。實際上,缺少建造師的參與就無法提高標準的實用性;沒有開發商的意見,市場的要求就很難得到準確把握;缺失消費者、產品供應商等方面的聲音同樣會使標準缺乏實際可操作性。
4.缺乏嚴密的行政監管體系
不少地方對樓宇智能化相關的行政管理職能尚不明確,尚未將其列入政府承擔公共管理職能的組成部分。實踐表明,必須把樓宇智能化列入各級政府的工作目標,利用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進行強有力的引導和干預。
5.缺乏樓宇智能化的意識和知識
我國很多地方尚未將樓宇智能化工作放到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來認識。由于從地方政府部門到開發商、投資商和大多數設計、施工、監理、物業管理人員以及廣大使用者均缺乏樓宇智能化的基本意識和知識,因而難以保證樓宇智能化在建設過程的各個環節得到落實。
6.缺乏統一的智能技術推廣和交流機制
在西方發達國家,樓宇智能化已經有幾十年的成功發展史。相比之下,我國無論是從技術發明還是政策制定上都存在著很大的差距。長期以來,只是在少數高?;蚩蒲性核M行著零散的交流和吸收工作,一直缺乏吸收和推廣國外新技術、新產品和新設計理念的平臺,這樣使得我國利用國外先進技術的步伐大大放緩。
唯有克服以上問題,樓宇智能化才能更好地發展起來,前途才會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