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樓宇自控工程都需要進行“深化設計”,為什么?這是由樓宇自控本身的“特殊性”所決定的;這也是為什么把“樓宇自控”僅作為“勞務分包”工程對待所不合適的理由之一。
樓宇自控是由很多個子系統互聯互通而成,樓宇自控系統若想實現“信息共享和資源共享”,需要各子系統“默契配合”,講究的是系統的可用性和(軟/硬件)配置的完整性;由于子系統比較多,其涉及的設備和產品也就十分豐富;不同子系統間,不同設備和產品,可能由于制造商的國別不同、遵循建造的標準不同、硬件接口和通訊協議不同,系統的架構不同、編碼協議和規則不同等眾多因素,再加上招標過程中,為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原則上是各子系統不允許有推薦的設備或產品品牌,即使允許,每個子系統的推薦品牌也不得少于三個。這樣,哪一家參與競標的系統集成商中標,用何種設備或產品,完全是隨機的;那么,中標后的工程承包商必須采用滿足用戶需求、經過專家評審、確認中標的設備和產品,并依據原設計思路和框架做“工程應用的符合性設計”。第一要保證樓宇自控系統的架構不能有太大的變化;第二要保證基本性能參數不能變動,依據中標產品的具體情況來修正招標時的施工圖設計,故稱為“深化設計”。
深化設計的圖紙水平體現了中標集成商的綜合水平;三水智能化曾參與過多個樓宇自控工程項目深化設計的評審工作,同樣存在“深化設計不深、細化設計不細”的問題;究其原因還是設計工程師的專業素質和責任心不強的問題;深化設計后的圖紙,經過原設計院設計工程師的確認后生效,具有了必要的法理地位,才能用于樓宇自控施工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