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智能樓宇的運營管理需落實在物業管理的日常工作中,智能樓宇的運營管理策略與目標需要在規劃設計階段就應確定,在運營過程中不斷改進。
我國政府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等法規,正在逐步規范物業管理行業。物業管理經營人受物業所有人的委托,按照國家法律和管理標準及委托合同行使管理權,運用現代維修養護技術,以經濟手段對物業及其周圍環境的養護、修繕、經營,并為使用人提供多方面的服務,使物業發揮最大的使用價值和經濟效益。
物業管理服務常規內容為給排水、燃氣、電力電訊、保安、綠化、保潔、停車、消防與電梯管理以及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等。而智能樓宇的運營管理則與其不同,相比之下有以下特點:
1.采用樓宇全生命期成本分析方法,制定智能樓宇運營管理策略與目標,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
2.堅持“以人為本”,為樓宇使用者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生活與工作環境。
3.應用適宜技術、信息化與智能化技術,實施高效運營管理。
智能樓宇的運營管理是通過物業管理公司來實施的,需要處理好使用者、樓宇和自然三者之間的關系,既要為使用者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空間環境,同時又要保護周圍的自然環境,做好節能、節水、節材與綠化等工作,實現智能樓宇各項設計指標,體現管理科學規范、服務優質高效。
雖然智能樓宇的運營管理工作已引起人們的重視,但其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和物業服務方還是在工作上存在著脫節的現象。這需要建設方在建設階段更多地考慮今后運營管理的總體要求與實施細節;需要物業服務企業在工程前期介入,以保證相關的工程竣工資料完整。目前大多物業企業的運營服務觀念尚未建立,不少物業從業人員沒有受過專業培訓,對掌握智能樓宇的運營管理,特別是智能技術有困難。因此,在智能樓宇的運營管理領域還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