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GB 50314—2015《智能建筑設計標準》、JGJ 333—2014《會展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18—2010《會展建筑設計規范》等相關要求,展廳設置如下樓宇控制系統:
1.信息設施系統(含計算機網絡系統、綜合布線系統、有線電視及衛星電視接收系統、公共廣播系統、室內移動通信覆蓋系統、信息引導及發布系統、電梯五方通話系統、智能會議系統、時鐘系統)。
2.安全防范系統(含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入侵報警及緊急報警系統、離線式電子巡更管理系統、門禁管理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無線對講系統、無障礙衛生間求助報警系統)。
3.設備管理系統(含設備監控系統、能耗分類計量及管理系統、智能照明系統)。
4.信息化應用系統(含工作業務應用系統、物業運營管理系統、智能卡應用系統、票務管理系統、會議預訂系統)。
5.智能化集成系統。
6.機房工程。
樓宇控制系統設置框架如圖所示。
對于小型展廳建筑,可依據GB 50314—2015 表11.0.2對上述系統進行適當變動。